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今日发布了关于公布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的通知,大力发展智能建造,以科技创新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经城市自愿申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和专家评审,决定将北京市等 24 个城市列为智能建造试点城市,试点自公布之日开始,为期 3 年。
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名单如下:
1.北京市
2.天津市
3.重庆市
4.河北雄安新区
5.河北省保定市
6.辽宁省沈阳市
7.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8.江苏省南京市
9.江苏省苏州市
10.浙江省温州市
11.浙江省嘉兴市
12.浙江省台州市
13.安徽省合肥市
14.福建省厦门市
15.山东省青岛市
16.河南省郑州市
17.湖北省武汉市
18.湖南省长沙市
19.广东省广州市
20.广东省深圳市
21.广东省佛山市
22.四川省成都市
23.陕西省西安市
2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