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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首届短视频直播大赛火热启动


一、大赛和活动名称

金昌市首届短视频直播大赛

二、大赛和活动主题

展示魅力金昌、助力乡村振兴

三、大赛和活动时间

2023年8月1日—8月31日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金昌市商务局;

金昌市电子商务发展中心;

承办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昌市分公司;

协办单位:金昌市妇女联合会;永昌县商务局;金川区商务局;中国石油甘肃金昌销售分公司;

甘肃省亿商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省级头部电商直播产业聚集区)

五、报名条件、方式和参赛要求

1.参赛对象:金昌市内短视频创作从业人员或爱好者,鼓励驻村第一书记、返乡创业青年、退伍军人等积极参与。

2.报名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创新精神;

(3)参赛者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3.报名方式:以县区商务局为单位,组织辖区内短视频创作爱好者参赛。有意参赛者可到永昌县、金川区商务局咨询报名,或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表提交报名。

4.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至8月8日。

5.作品主题:以“展示魅力金昌,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围绕金昌农特产品、文化旅游、创业案例、乡村振兴等正能量作品。作品形式不限,鼓励充分利用创意宣传片、微综艺、微短剧等表现形式。

6.作品要求:参赛作品内容健康向上,充分反映正能量,有态度、有温度、有情怀、有创意,能够引起受众共鸣。参赛者向主办单位送交参赛作品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本著作权声明。所有参赛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不另行支付报酬。

7.评奖标准:参赛选手添加“展示魅力金昌,助力乡村振兴”“云品甘味”话题,上传至抖音/快手等平台,最终根据所提报短视频的构思创意、拍摄手法、主题表达、专业度和短视频发布互动量相关数据进行评分排名。

8.比赛奖项及奖金设置:

一等奖:1名,奖励1000元;

二等奖:2名,奖励800元;

三等奖:3名,奖励500元;

优秀奖:10名。

(二)直播大赛

1.参赛对象:金昌市内从事或有志于从事直播带货人员,鼓励驻村第一书记、返乡创业青年、退伍军人等积极参与。

2.报名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遵守直播平台相关规定。

(3)参赛者或参赛电商店铺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3.报名方式:直播大赛分“助农主播”和“达人主播”两组进行报名和比赛。采用线下报名的方式,由县、区商务局和承办单位具体负责,金昌市妇联配合推荐行业领域内优秀巾帼主播。参赛选手按属地原则在县、区商务局和相关承办单位报名后,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进行资质审核。

4.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至8月8日。

5.比赛内容:围绕当前直播电商行业核心应用能力进行比赛,分为“模拟直播”和“直播间直播”两个环节。“模拟直播”考核选手语言表达能力、控场能力,对于直播基本规范、基础知识的掌握能力;“直播间直播”考核选手直播间的直播控场、客户沟通、交易引导等能力和规定时间内线上直播带货播放量、点赞率、互动率、转化率等直播相关数据。

6.比赛流程:

(1)“模拟直播”环节:模拟直播现场,在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前准备的产品中,选择一到两种产品,现场模拟直播。时长控制在8分钟以内。

(2)“直播间直播”环节: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通过视频号、抖音、快手、点淘、多多视频等平台进行直播带货,其他直播平台不予参评;助农主播及达人主播直播商品须在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供的产品中进行选择,通过上述平台进行直播带货。直播时长控制在120分钟以内,直播期间要同时录播直播间场景;直播结束后,将直播场景视频和直播数据截图,发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指定邮箱。

(3)评审环节:实行百分制评分标准,其中“模拟直播”环节占50分,“直播间直播”环节占50分。两项成绩相加为最后得分。参赛选手出现恶意刷单、篡改金额、虚假发货等违规情况,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7.比赛奖项及奖金设置:

比赛分设“助农主播”和“达人主播”两组,分别设:

一等奖:1名,奖励6000元;

二等奖:2名,奖励4000元;

三等奖:3名,奖励2000元;

优秀奖:4名,奖励200元。

六、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赵佳琪 18919357411;

永昌县商务局:

蒲中英 0935-7522178;

金川区商务局:

黄进京 0935-831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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