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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ICP用户注销备案申请表


填 表 须 知

(本页为填表须知,不必打印,请下载打印申请表)

1. 以上表格内信息均为必填项,请填写完整。

2. 本申请表仅用于遗失密码或无网络接入服务的空壳类备案用户注销备案。若有密码且有网络接入服务企业为其网站提供网络服务,请通过网络接入服务企业的备案系统自行提交注销申请。

3. 申请类别以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注销本单位(个人)备案信息的请勾选“注销本单位备案”;注销其他单位(个人)备案信息的请勾选“注销他单位备案”。(注销他单位备案前请提前与该单位联系,避免纠纷)

4. 注销申请依据分为主体依据与域名依据两种。主体依据,即网站开办单位或者个人不再使用该备案。域名依据,即申请备案提示域名冲突无法备案,需注销当前备案。选择前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https://www.beian.miit.gov.cn)“公共查询”确认网站及其域名备案情况,根据查询结果准确选择与其相对应的注销申请依据,并在注销原因一栏中将注销原因详细写明。

5. 备案号分为主体备案号和网站备案号两种。

(1) 主体备案号为“宁ICP备XXX号”

(2) 网站备案号为“宁ICP备XXX号-1”

6. 注销申请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备案主体为单位的:提供注销申请表、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如:公司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域名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均加盖本单位公章。

(2)备案主体为个人的:提供注销申请表、主办者身份证复印件、域名证书复印件。

若申请者为单位,申请表须盖公章;若申请者为个人,申请表须手写签名或盖个人印章。

7. 递交方式:

快递或者送至宁夏通信管理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信通大厦主楼九层901室,宁夏通信管理局收,邮编:750011)

自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请申请人自行在工业信息化部备案系统(https://beian.miit.gov.cn)“ICP备案查询”核实处理结果。

8.咨询电话: 0951-6198315。

附件下载:

宁夏回族自治区ICP用户注销备案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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